2025年10月8日第一次修订
第一条——制定依据
本规定的制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规定适用范围
凡是加入本群者,均代表认同此规定且愿意遵守这一规定,任何群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群规定,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三条——处罚方式
根据违反的规则不同、造成影响的程度不同等因素,将对违反规定者做出以下几种中一个或多个的惩罚:
- 一分钟到一个月不等的禁言
- 解除管理员身份
- 口头教育
- 警告
- 严重警告
- 踢出群聊
- 踢出群聊并拉入黑名单
- 举报至QQ官方
- 举报至国家有关部门
其中,踢出群聊的处罚措施允许成员加回,用于群聊等级的清空
第四条——不适宜内容的处理
在群内发布明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黄、赌毒;非法公开户籍信息;辱骂烈士)的,一律踢出本群并拉入黑名单,同时举报至国家相关机关。
交流时明显谈及时事政治相关的敏感话题并且引起多于二十五条消息参与讨论的,予以一天以上禁言,屡教不改者,当加重处罚。
由于界定难度,相关内容是否不宜发出将由群主与管理员共同判断,目前明确不允许的是:散播政治谣言、分裂国家言论和未经核实的重大事件
第五条——刷屏内容
同一人使用大量无用、重复的信息连续无间断的发送,或者使用特殊技术手段使得图片等内容占据很长一段空间的,一律予以一个小时以上禁言,屡教不改者,当加重处罚。
第六条——破坏和谐
进行地域歧视、种族歧视或进行恶意的人身攻击、嘲讽等不利于群内团结的行为的,一律予以一天以上禁言,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当加重处罚。
第七条——限制宣传
在未经过群主或管理员允许的情况下,发布以盈利为目的广告、与群聊讨论内容无关的文件、文本、网址等且造成五名以上群成员明确表示反感的,一律踢出群聊并拉入黑名单。
第八条——管理员的废除和处罚
管理员因为个人情感等因素不按照规定给予群成员处罚或对应违规行为处理不妥当的,应调整对于事件的处理结果并给予口头警告,两次以上的,应撤去管理员身份。
管理员违反群聊规定的,应撤去管理员身份并接受在普通处罚的基础上加重一级的处罚。
管理员在处理群内事务时,对他人恶语相向,使用明显拥有侮辱性、攻击性的词汇时,应当撤去管理员身份;阴阳怪气、态度恶劣的,将规劝其改正态度,再次出现此类情况时,将撤去管理员身份。
第九条——不服教导
违反规定后,在管理员或群主教导下表示不服并拒不认错的,应当加重处罚。
第十条——主动认错
违反规定后,在管理员、群主或其他群成员劝说下主动认错、道歉的,应当减轻处罚,未被教导主动道歉的,将减轻两级,可以以此减到无处罚状态。
第十一条——预处理措施
在遇到可能或确定存在违规的行为并且群聊内较为混乱的情况下,管理员或群主可以临时设置全体当事人一个小时的禁言,在此期间内,所有在线的管理员与群主一同判断是否违规或应当适用那种处罚措施,在商讨完毕后方可进行调整。
管理须知:处罚如何加重
2025.10.8第一编
对于标记了“屡教不改者,当加重处罚”或“严重屡教不改者,当加重处罚”的条目和满足本规定第十条或第十一条规定的,加重或减轻的依据为如下列表的顺序:
禁言一分钟(或以上)
禁言五分钟(或以上)
禁言一小时(或以上)
禁言十二小时(或以上)
禁言一天(或以上)
禁言十天(或以上)
禁言一个月(29天23小时59分钟)
踢出群聊并拉入黑名单
初犯时采用触犯的规定中明确的方式和时长进行处罚,下一次违规则以原条目处罚的下一条处置,以此类推。额外的加重意为在此基础上再向下一条使用,减轻则反之,加重和减轻是可叠加的。
每次进行禁言处置,应在当前条以上,下一条以下进行选择,超出范围将视为管理员失职。
对于同时违反多项规定的,将采用累计的方式,统计应适用的禁言的时长和,当起始时间相加超过一个月(29天23小时59分钟)则整合为踢出群聊并拉入黑名单并执行。